首頁 徐誌摩:一首未完的詩

§四處奔波

新月如磐,輝光遍撒。

夢中,潮濕的霧靄被陽光驅散,花朵斑斕浮現,漸次開放,綠葉站在高枝上品評春色,暫短靜謐的時光,竟然流下含情的淚水。

夢中的徐誌摩,是否尋到了一顆罌粟的姿容?

徐誌摩生命最後兩年,生活再無詩意可言,陸小曼的生活開支太大,一擲千金,講究衣著、名牌,就連手帕和香水都要法國名牌;跳舞、唱戲、打牌、抽鴉片,頻頻出入豪華賭場、夜總會、劇院;花費巨大,每月至少要五六百元。如此龐大的支出,就算徐誌摩東奔西跑,兼幾個大學的授課,也滿足不了她的花銷,況且,他沒有積蓄,父親又斷絕了他的經濟後援。在這種境況下,他隻有拚命賺錢,那裏還有心思寫詩歌?

生活的寒風早已將他的詩情畫意冰凍起來,在飄雪的日子裏,他陷入了窮窘枯幹的境地,**再也燃燒不起來。

羅·勃朗寧說:“愛情、希望、恐懼和信仰構成了人性,它們是人性的標誌和特征。”

在上海,徐誌摩先後在光華大學、東吳大學、上海法學院、南京中央大學以及北京大學兼課。同時,編刊物、辦書店,月收入至少是五六百元,但即使這樣,也還是滿足不了陸小曼的奢靡生活。為此,徐誌摩經常欠債,拆東牆補西牆,為家用告急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去北京任教後,徐誌摩更是省吃儉用,所得收入基本上都給了陸小曼。他在給陸小曼的信中說:“北大的教授(三百)是早定的,不成問題,隻是任課比中大的多,不甚愉快。此外還是問題,他們本定我兼女大教授,那也有二百八,連北大就六百不遠。但不幸最近教部禁止兼任教授,事實上頗有為難處,但又不能兼。如僅僅兼課,則報酬又甚微,六點鍾不過月一百五十。總之此事尚未停當,最好是女大能兼教授,那我別的都不管,有二百八和三百,隻要不欠薪,我們兩口子總夠過活。就是一樣,我還不知如何?此地要我教的課程全是新的,我都得從頭準備,這是件麻煩事;到不是別因為教書多占了時間,那我願意寫作的時間就得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