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精神與人格:蔡元培美學文選

§二 音樂

(甲)音樂學校

民國十六年十月,大學院始設國立音樂院,以蔡元培為院長,蕭友梅為教務長。十八年七月,教育部修改大學組織法,改組音樂院為音樂專科學校,以蕭友梅為校長。校中設預科、本科,並附設師範科。本科分理論作曲、鋼琴、提琴及聲樂四組,初學各生入學後,第一年內不分組。又有選科,專為對於音樂曾有研究、欲繼續專攻一門者而設。

(乙)傳習所

當音樂院未成立以前,民國八年,北京大學學生設有音樂研究會,由大學延請導師,指導各項樂器的練習。十一年秋,改辦音樂傳習所,先設師範科。十五年夏,第一班學生畢業者十二人。十六年,劉哲長教育部,傳習所停辦。

九年,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設音樂科,以蕭友梅為主任。十三年,第一班學生畢業。是校改名女子師範大學,複招第二班音樂科學生,十八年畢業。

(丙)國樂訓練

北平國樂改進社,為劉天華等所設立。

上海大同樂會,成立於民國八年,為鄭覲文所創設,自製古樂器,已有八十種,考定而待製者,尚有六十餘種。取古代著名樂曲,如《霓裳》《六幺》等,詳細探討,實施演奏。又改編《饒歌》《大予》等樂曲,為國民大樂十二章,已熟練者五章:一曰《大中華》,二曰《神州氣象》,三曰《一統山河》,四曰《錦繡乾坤》,五曰《風雲際會》。其所養成之會員百餘人,以習古琴、琵琶者為最多雲。

(丁)演奏會

十二年,蕭友梅召集前海關管弦樂隊之一部,加以訓練,在北京大學及其他各校先後演奏管弦樂,凡四十次,頗受北京人之歡迎。

上海自音樂院成立以來,曾舉行教員演奏大會二次,學生演奏會七次。本年,又由一部分教員組織細樂演奏會,每月舉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