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崇群
我喜歡任何種的和任何式樣的燈,一點點的火光或是照耀的明亮,它們都可以滲透了黑暗,給莫測的黑暗添生了眼睛——任何在黑暗中閃爍的眼睛,不都是美麗的,令人感激的麽?
我愛燈,愛光,那是因為燈正嵌在黑暗裏,我們愛美,愛女人,那是因為她們的眼睛要是頂大的,頂黑的,而且是頂會閃亮,頂會流動顧盼的。
燈裏發出熱力,正如同眼睛裏藏著愛情。
眼睛,其實就是人們的心靈的燈。
我不能忘記這一夜:天上沒有星光,也沒有月亮;一陣陣的細雨過後,地上還有些泥濘,我第一次那麽小心翼翼地,為她提著一個小小的玻璃燈,伴送著她歸去。
我們還是剛認識不久的;不是為著歡偷的追逐,而是偶然地相遇於我們的不幸的命運的途中。然而,在這樣陰霾黑暗的夜晚,彼此卻好像消失了一些勇氣,也沒有了什麽較多的話語。
燈光隻照著一條泥濘坡路上的一小片的地方;我們隨行,它也隨移著。光輻僅僅是這般微弱,除了看到我的一雙皮鞋,和她的兩隻小腳之外,其餘的兩個人身,和兩個人的影子,卻都溶混在一團黑暗裏。不過我已經看清楚了:兩對腳,不前不後地輕輕錯落著,好像惟恐踩破了什麽,惟恐踏重了便會聽不出心的跳動,便會擾害了夜的靜默。
同樣的步子,同一個方向,在同一條路上——然而這條路還是該被詛咒的!為什麽它隻有這般短?不能讓我們並著肩再多走一程?不能讓我們的足跡再延長一些,再印遠一些呢?
“到了。”她低聲他說。
我先停下步子,她也駐了足。
她走上石階,輕輕地敲著門。門裏麵不久便有了應聲。
“再進來坐坐吧?”她轉身來問。
“不了。”我回答,卻是經了一次躊躇的。於是隨手遞還她那隻小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