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魯迅與那個時代的戰爭

§三

在當時女師大,有多名教員是北京大學的教師兼職任教。在章士釗下令由女子大學取代女師大之際,就有日本人的報紙《順天日報》發表評論說,女師大教員大多為北大教員兼任,有附屬於北大之嫌,所以應當支持女大而反對女師大複校。但在魯迅看來,女師大專職教員稀少,正是楊蔭榆要控製學校的手段之一,因為這樣“校長即可以獨攬大權”。更何況還有許多北大教授其實正是反對學生而支持校長的,如“擷英館”席上的“名流”們。

魯迅的反駁可稱是一針見血。他看到報上刊登王世傑在“擷英館”席上的演講,說他“本人決不主張北大少數人與女師大合作”,又說“照北大校章教職員不得兼任他機關主要任務然而現今北大教授在女師大兼充主任者已有五人實屬違法應加以否認雲雲”。魯迅立刻指出了“北大教授兼國立京師圖書館副館長”的李四光也在座中,他的演說沒有登報,很可能是出於對“兼職”說的回避而采取的策略。

魯迅同時還提到了李四光的月薪“達到五六百元”。在1926年1月3日作的《雜論管閑事·做學問·灰色等》中,魯迅再次端出了這件事,這一回是談及陳西瀅誇讚章士釗的藏書之多,又談到了國立圖書館的情形,說梁啟超和李四光出任正副館長,“湊成一個中外兼通的完人”,又說“兩位的薪水每月就要一千多,所以此後也似乎不大能夠多買書籍”。可見李四光的月薪還是五六百元。

李四光到底是否屬於兼職?他的月薪是否達到五六百元?這個旁枝末節的問題,居然也在論爭中被數次提起。在“攻周專號”的《致誌摩》一節中,陳西瀅在指責魯迅“一下筆就構陷人家的罪狀”時,舉了這個例。陳西瀅的說法是,李四光應聘去任副館長,可北大章程規定“教授不得兼差的”,於是李四光就向校長告假一年,假期內不支薪,而他在副館長職位上所得薪水,也不是五六百元,而是二百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