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生命的韻律:朱自清美學文選

§文學的美

——讀Puffer的《美之心理學》

美的媒介是常常變化的,但它的作用是常常一樣的。美的目的隻是創造一種“圓滿的刹那”;在這刹那中,“我”自己圓滿了,“我”與人、與自然、與宇宙融合為一了,“我”在鼓舞,奮興之中安息了(Perfect moment of unity and self completeness and repose in excitement)。我們用種種方法,種種媒介,去達這個目的:或用視覺的材料,或用聽覺的材料……文學也可說是用聽覺的材料的;但這裏所謂“聽覺”,有特殊的意義,是從“文字”聽受的,不是從“聲音”聽受的。這也是美的媒介之一種,以下將評論之。

第一部分

文學的材料是什麽呢?是文學?文字的本身是沒有什麽的,隻是印在紙上的形,聽在耳裏的音罷了。它的效用,在它所表示的“思想”。我們讀一句文,看一行字時,所真正經驗到的是先後相承的,繁複異常的,許多視覺的或其他感覺的影像(Image),許多觀念,情感,論理的關係——這些一一湧現於意識流中。這些東西與日常的經驗或不甚相符,但總也是“人生”,總也是“人生的網”。文字以它的輕重疾徐,長短高下,調節這張“人生的網”,使它緊張,使它鬆弛,使它起伏後平靜。但最重要的還是“思想”——默喻的經驗;那是文學的材料。

現在我們可以曉得,文字隻是“意義”(Meaning),意義是可以了解,可以體驗(Lived through)的。我們說“文字的意義”,其實還不妥當;應該說“文字所引起的心態”才對。因為文學的表麵的解說是很薄弱的,近似的;文字所引起的經驗才是整個的,活躍的。文字能引起這種完全的經驗在人心裏,所以才有效用;但在這時候,它自己隻是一個機緣,一個關捩而已。文學是“文字的藝術”(Art of words);而它的材料實是那“思想的流”,換句話說,實是那“活的人生”。所以Stevenson說,文學是人生的語言(Dialect of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