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鳳雲著,黨建讀物出版社2013年版,30.7萬字)
△就清代前期權力實施過程進行綜合考察。在封建社會,權力運行本身是一個政治過程,是統治者推行其政治綱領與目標的過程,其背後體現著不同群體的利益,而權力與利益的統一往往決定著權力運行的軌跡。全書以清代前期對官員的選拔和監管,統治者對“漢軍”這個兼具滿漢文化素質的特殊群體的使用,封建官僚在解決國計民生等社會問題時的作為,以及封建官場中的黨爭、錢糧虧空等弊端為研究對象,圍繞著清代權力運行的過程與官僚政治中的合理因素以及製度缺陷進行了討論。
〇清朝的統治者鑒於吏部選官的局限性,所謂“吏部之難,難於量材授任”,“吏部雖賢,能盡天下人而周知乎”?所以,將地方官缺按照繁簡等治理的難易程度,劃分出等級,然後將州縣一級的繁缺、要缺交予熟悉所屬官員的督撫選用。清代放權於督撫並不止於銓選,監督之權也一並歸於督撫,而監察權力同樣掌握著下屬官員的升遷調補。
〇清代官員的總數,“京省大小之職,不啻二萬有奇”,而督撫所轄的地方官約占60%,其中州縣一級的官員約有9000餘人。
〇《清史稿》曰“總督掌厘治軍民,綜製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巡撫掌宣布德意,撫安齊民,修明政刑,興革利弊,考核群吏,會總督以詔廢置”。乾隆帝曾言:“疆臣者,郡邑吏之綱也。整其綱,則條目成理,此治天下之要道也。”
〇捐馬、捐船、捐米、捐錢。對捐納之弊,無論是官僚大臣還是康熙帝本人,都知之甚悉,每聲言“捐納非善事”,但終因“無旁策以補庫絀,仍將依仗捐納”,並將捐納進行到底,並隨了有清一代。這大概就是人們常說的“飲鴆止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