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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選擇

([美]弗裏德曼著,張琦譯,機械工業出版社2018年版,21.5印張)

△共10章:[1]市場的力量;[2]管理的專橫;[3]危機的解析;[4]從搖籃到墳墓;[5]生而平等;[6]我們的學校出了什麽問題;[7]誰在保護消費者;[8]誰在保護工人;[9]通貨膨脹的對策;[10]潮流在轉變。附錄A:1928年的社會黨綱領;附錄B:限製聯邦政府支出的修正案草案。

〇大法官路易斯·布蘭代斯《奧姆斯特德訴美國案》:“經驗教導我們,每當政府用心良善準備有所作為的時候,我們就應保持最高程度的警惕來保衛我們的自由。人是生而自由的,因此,對那些用心邪惡的統治者,人們自然能夠保持警惕,隨時準備反擊統治者對自由的侵犯。然而,更大的威脅卻來自那些用心良善、熱情似火的人,他們笑裏藏刀、口蜜腹劍,對自己的侵犯表現得更為陰險。對此,人們似乎並不理解。”

〇肉體的奴役是對**裸的暴力無可奈何的服從,精神奴役則源於盲目的自卑和自卑心理支配下的智識自戕。

〇自由既是目的,又是手段。

〇在組織經濟活動方麵,價格機製可以發揮三種功能:[1]價格可以傳遞信息;[2]價格提供激勵;[3]價格決定了人們從產出中獲得多少,即收入分配。

〇宗教禁忌、種姓製度、宿命論哲學——據說所有這些都將印度人禁錮在傳統的桎梏之中。

〇《獨立宣言》:“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幹不可讓渡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上帝麵前,人人平等。

〇人生本就是不公平的,大自然造物,本就是各色人等參差不齊。

〇酒是一種危險物,每年飲酒過度而喪生的人數,往往超過食品與藥品管理局管製的所有危險物毒死的人數。

〇所有這些曾用來充當貨幣的物品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普遍接受性,即在特定的地方和時間,人們普遍認可它在換取商品和服務時具有的經濟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