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廷弼被判死刑後,因為朝議爭論太大,結果在獄中一關就是幾年。他在鐵窗下反思,越想越冤:遼東大敗,罪不在己,卻當了個替罪羊,不服啊!於是就利用緩期執行的這段時間,讓家屬四處托人,以求活命。隻要留得青山在,不愁將來翻不了身!
這個思路是對的。但是找了一些人,都幫不上忙——他這案子要從輕改判,是有一定難度的,因為有個王化貞在摽著呢。同樣判死的人,要活其中一個,這得是多厲害的人才可以辦到?
三找兩找,到了天啟四年(1624)初冬,他想到了汪文言。他覺得這是個很合適的人選,古道熱腸,關係又廣,應該能打通路子。
這個思路也沒錯,汪文言果然一口答應,因為他也覺得熊大人太冤了。當下就開始活動。
托人辦事,就像水滴滲透,隻要你有耐心,總能滲透到你想達到的地方。
這個“萬金油幹部”汪文言晃開膀子一活動,居然通過中間人,把關係走到了魏忠賢的門下!這倒也不算荒謬——權力尋租,利益驅動,什麽事情都可能發生。
這個思路其實也對。在朝中當時能不動聲色翻這個大案的,還真就是魏公公才能辦得到。
魏忠賢倒也爽快,熊廷弼過去跟他無怨無仇,救人拿錢,何樂而不為?於是,他跟中間人談好價,四萬兩銀,多一錢不要,確保熊大人能出獄、免死罪。
這事情直到這一步,還是“正常”的。魏公公確實能辦到,而且也沒多要。活個人,四萬兩還多嗎?
糟就糟在——熊大人是個清官,家裏也沒有開商號的,他沒錢!
魏忠賢是很認真對待這件事的,放出話後,見遲遲沒送錢來,就差人打聽。一聽說沒錢,他不以為是窮,以為是熊家嫌要價高,於是惱了:這不是捉弄人麽?
公公發了火,吩咐手下:去打聽一下,這臭事是誰出頭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