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時代性的產業機會來的時候,浪潮會把你推到最前沿,這個浪潮所具備的力量是你自身力量的很多倍。這就是雷軍對浪潮的理解。
1999年互聯網浪潮來的時候,雷軍不能夠說自己理解有多深,但他是真的看到機會來了。於是他就決定創業,他覺得做電子商務比較靠譜,就做了卓越,幹了四年以後賣給亞馬遜。在賣公司的半年時間裏,雷軍在想,自己也不比別人笨,至少也比別人勤奮,為什麽他做個企業就這樣磕磕絆絆?為什麽馬雲挺容易,陳天橋也挺容易,雖然他們也有困難,但相比來說,他們卻輕鬆許多。
通過觀察身邊那些“大成”的朋友,雷軍得出一個結論,自己雖然努力,但是有點“逆天”,而那些“大成”的人,無不是利用了潮流的力量。雷軍對自己的努力開始否定,雷軍也想“大成”,所以,他也要利用浪潮的力量。
要想利用好浪潮的力量,首先要觀潮。雷軍開始考慮到互聯網的各個角落,但互聯網巨頭林立,在一個巨頭林立的市場裏頭,想找到自己的空間是很難很難的。
雷軍在細致的考察了市場之後,發現還有三個方向有戲:
第一,電子商務。
第二,移動互聯網。
第三,社區。
既然發現了浪潮的方向,雷軍就開始一試身手。在做天使投資期間,雷軍基本上隻投這三個領域,在這三個領域裏投了17家公司,在移動互聯網裏他投UC瀏覽器,投了3億元;在社區上,他投了YY,它是全語言的IM(即時通訊),它的語音量、通訊量相當於Skype的兩倍。它能提供接近電信級的服務。
在這三個方向中,雷軍尤其偏愛移動互聯網。對移動互聯的考察,雷軍破費了一番心思。雷軍一直在思索互聯網之後的下一個熱點是什麽。因為雷軍是手機的發燒友,他發現移動互聯網可能是未來十年最大的機會。所以,他因為這個原因開始研究移動互聯網。為了研究移動互聯網,雷軍就拿著手機去上網,但是他發現瀏覽器很慢,輸個網址痛苦的要死,輸完以後,等待上網的過程極其痛苦。當時雷軍就想,這個東西能用嗎?然後他就去市場問誰在做,誰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