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李叔同:名如何 愛如何生命該如何

§興學育人

1934年2月,閩南佛學院常惺、會泉二法師邀請弘一法師前往講學並協助整頓學風。

該學院1925年由南普陀寺方丈會泉老法師創辦,十餘年中,在會泉、太虛和常惺三任院長的主持下,已發展成為全國佛學院的楷模,培育了大批的僧才,其中不少成為海內外弘揚佛法的知名法師。隻是最近一段時間以來,佛學院僧紀渙散,學風鬆弛的趨勢開始日漸明顯,因而想請弘一法師過來協助整頓。

來南普陀寺之後,弘一大師發現,南閩佛學院風氣熏習,唯在沒有養成一股正氣,整頓已經難為著手。因此,除了講學之外,並未介入閩南佛學院的管理,

由南閩佛學院幾年之間的風氣變化,弘一大師想到樹立正氣對於佛學教育和僧材培養的重要性,於是想起《易經》裏“蒙以養正”的話,遂建議寺主常惺法師另設“佛教養正院”。弘一法師主張學行兼顧,事理圓融。

對於年輕的學僧來說,學習佛法理論固然重要,但更為重要的還是思想和品德修養,是養成一種清涼正氣。以之為宗旨,弘一法師親自為“佛教養正院”書寫匾額、製訂章程、選定教學書籍,並且向常惺法師推薦瑞今法師主持養正院工作,廣恰法師任學監,高文顯居士擔任講師,自己主要擔任訓育課程。

“佛教養正院”除了日常學習,為培養學僧習勞美德,院中不用使役雜工,凡挑水、擔飯、掃地等勞作事務,都由學僧來做。後來法師又特選蓮池大師《緇門崇行錄》清素、嚴正、高尚、艱苦四門,作為養正院的教本,以針對時風,補救偏弊。在法師的指導下,養正院學風整肅,聲譽日隆,造就了不少僧才。

弘一法師處處以身作則,以不言之身教,行感化教育之功,遇到責任範圍內的事,總是首先責備自己。有幾位學僧偷看了《薄命鴛鴦》等佛門禁書,弘一法師沒有責備學僧,而是內疚自懺,傷心落淚,深愧自己教導無方。那幾個學僧深受感動,決心痛改前非,自淨心地,養正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