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過去三天了,方漠還沒有想好要去哪裏。
他一直漫無目的的走著,餐風露宿,蓋天席地,倒也逍遙。
隻是,由於他選擇走的是森林,所以一路上就沒看到什麽人,多少有些孤寂。
方漠選擇走森林當然不是為了虐待自己,也不是為了體驗曆練的艱苦,而是為了不引人注意,是為了安全。
聞人銳傑雖然死了,但都鴻文厲成天等人還活著,保不齊會不會堵在寧縣外各個要道上等方漠送死。
無奈之下,方漠隻能進林子,然後各種繞,直到把自己都快給繞懵了。
於是,很扯淡的,方漠迷路了。
就算手裏有地圖,也沒用。
因為,他根本就不懂東南西北。
在他看來,方位永遠是前後左右。
所以,站在林子裏,他實在不知道該往哪走了。
“救!命!啊!”
就在這時,突然傳來一聲尖叫。
那是一個女子,聲音拉得很長,直衝雲霄。
“終於有人了!”
方漠激動得都快哭了。
有人就有方向,很好。
方漠往尖叫聲而去,走得並不快。
至於會不會耽誤救人,方漠沒想過。
實際上,方漠壓根兒就沒想過救人。
方漠自認不是英雄,那麽為何救美?
再者說了,誰說美女遇險就一定要救,哪裏來的偏見?
不管美女,還是醜男,都一樣,完全可以見死不救的好嗎?
個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獨善其身,永遠是最好的長生之道。
方漠已經得罪過東荒聞人家,不想再添個敵人。
一路潛行,方漠來到了一片樹林中,看到了自己要看到的……人。
好多,人!
一群大漢,圍著一個少女!
少女年芳不知多少,應該跟方漠差不多大。
理所當然的,她生得很美,要不然也不會引起這群大漢的覬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