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氣!
幹脆!
強勢!
別的話沒有,幹一架先!
這話,聽起來有點像是街頭小混混們的叫陣,似乎有點上不得台麵。
但是,在場所有人都不會這麽認為,而是覺得說這話的方元愷夠風範。
沒辦法,誰讓人家是方家家主呢!
喊好聲此起彼伏,群情激昂!
畢竟,寧縣最有權勢的兩大家主打架真的可遇不可求啊!
不過,這種事也不是有人喊好就行的。
還得看另外一個人的意願。
馮家家主,或者是方元愷嘴裏的馮二。
作為馮家家主,馮二當然不二。
彼此鬥了三四十年,馮家家主非常了解方元愷,瞬間就明白了對方的想法。
方元愷絕對不是來打架的,至少這不是他的目的,他之所以這麽直白而又狂放的挑釁,完全是想把這趟水給攪渾了,將方漠從當前的局麵中給摘出來。
想明白了這些,馮二怎麽可能還願意打這一架?
不打!
堅決不打!
更何況,夠嗆打得過啊!
“方元愷,要打有的是機會,今天卻是不行!”
馮二也沒有弱了氣勢,直言自己並不怕方元愷,想打的話,隨時都行,唯獨今天不可。
方元愷非常堅持,說道:“我就想今天打!”
說著,方元愷開始挽起了自己的袖子。
圍觀人氣看得一愣一愣的,心想:“這……怎麽看起來真的有點想街頭小混混的作風啊!
作為一家之主,你方某人這樣真的好嗎?
就連馮二都無語了,道:“方元愷,我知道你想幹什麽,但是今天由不得你,我一定要替我兒報仇!”
說到這裏,馮二的眼睛已經充血,怒火宛若實質一般,幾乎要將整個風林軒都給燒個幹幹淨淨。
白發人送黑發人,太痛!
或許,有人會心疼馮二。
喪子之痛的他,的確很容易讓人生出同情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