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聽南開車載著我來到商場,這會兒已是人頭濟濟。
下車時,梁聽南說:“咱們先去給你買支手機,然後就去給你買新衣服和生活用品。”
我說:“我有手機就夠了,有了網銀以後,我就可以自己買東西。而且我其實還想到醫院去住。”
梁聽南搖了搖頭:“傻瓜,李院長可是我的朋友,你說我要不要告訴他,你是我的女朋友?”
他說著,挽住了我的手:“我要是不告訴他,那邊去找他求證怎麽辦?我要是告訴他,那讓自己的女朋友住臨終關懷醫院,我的臉還往哪擱?”
我說:“可是……”
“別可是了,”梁聽南笑著截住我的話,“那地方開車去一趟兩個多小時,我想接你吃頓中午飯,早上就得開始走。”
他微微低頭,聲音轉低:“萬一我要是開煩了,直接把你拉到個荒郊野嶺的地方,在車裏就推了你,你不就得不償失了?”
我白了他一眼。
梁聽南笑了一下,拽著我來到電梯口。
進電梯時,我忽然覺得後腦發麻,仿佛正在被人盯著,回過頭,停車場裏卻空空如也,隻有一排排的汽車。
三樓一出來就是手機櫃台。
選了一款,補辦手機卡時,被告知需要帶著證件去營業廳。
於是我便買了張新卡做臨時用,登錄社交軟件時,卻又卡住了。
帶網銀的這一款,需要我原手機號的驗證碼。
否則就要三個好友幫忙驗證。
可是我那個賬號上被繁華刪得隻剩五個好友,現在屏幕上顯示的是我爸爸、繁華還有劉嫂。
無論怎麽刷新,我爸爸、穆安安和繁華都至少有一個在驗證選項裏。
我鬱悶極了,這時,梁聽南拿走了我的手機。
我問:“你幹嘛?”
“注冊個新號。”梁聽南說著,熄滅屏幕,拉開我的口袋放了進去,“手機能聯係我就夠了,買東西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