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尖縈繞著一股濃濃的酒味,林蔓不悅的皺了皺眉心。
這個地方,雖然是M市最高檔的娛樂會所,可卻也不乏這種喝醉酒失態的貨色。無論是再有錢再尊貴的人,當他們卸下了外表,到了這種紙醉金迷的地方,都會變得放肆而混亂。
林蔓不想跟這個人多糾纏,被撞一下而已,反正也不會少塊肉。而且餘振霆那貨估計現在在家已經等得著急了,她還有點事情想要問他,所以連頭都沒抬一下,就準備離開。
而就在這時,耳邊卻響起了一個熟悉的,略帶猥、瑣的聲音:
“林小姐?這麽巧啊!”
認識的?
林蔓聽聲音是有些熟悉,可是印象中,她好像不認識這麽一個……
還真能算得上認識!
在看見那個腦袋大、脖子粗,渾身上下肥肉直晃的人時,林蔓一下子就認了出來。隻是沒想到,會在這個地方碰見他,想必,那五百萬,他花的很開心吧!
“是你啊!”
林蔓臉上的表情淡淡的,卻也沒有什麽太過多的情緒。對於這種地痞無賴一類的人,她的原則一向都是不深交、不得罪。
無論是從前的莫初心還是現在的林蔓,都知道一個道理。
這個世界上的任何一個人,說不定都會在一個什麽重要的場合,起到一個什麽重要的作用!
胖子見林蔓認出了自己,臉上立馬堆上了笑容,畢竟,被林蔓這種“有錢人”記得,對他這種混混來說,也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
他不是沒跟上流社會的人打過交道,那些個外表光鮮亮麗人模狗樣的人,其實使起手段來,不比他們這種人遜色不少。
而且往往完事之後,還翻臉不認人,假裝不認識你!當初要算計林蔓的那個林雨薇,就是最好的例子。
而像林蔓今天這樣竟然不避諱,敢大方承認認識他的,胖子在道上混了這麽多年還是第一次遇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