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宋好年猛然問起自己認字的事,百合心裏一慌。
她原是異世界來的孤魂野鬼,占著李大妞的身子借屍還魂,替她活下去。她顯示出種種能幹的跡象,唯獨小心翼翼地掩飾自己認字這一項——因為農家女能幹的不少,但認字的實在不多。
認字這個事發生在她身上,沒法叫人不疑惑。
一慌亂,她就有些猶豫:要說自己的來曆是萬萬不能,就是宋好年不拿她當個妖怪,一想起他媳婦大妞死後是她占了身子,怕是也要遠了她。可要是不說,該怎麽才能把這一茬遮掩過去?
百合在這廂越想越心虛,竟沒法麵對宋好年,不禁扭過身去看著別處,心裏亂作一團麻絮。
那廂宋好年疑心百合曾經戀慕過小秀才——倒也沒算猜錯——一身本事都是為著小秀才學的,很有幾分不是滋味。
他十分清楚自己隻是個常見的農夫,沒啥了不起的好處。那小秀才雖不是個好人,嫁給他好歹有秀才娘子的名分,將來便是個官家娘子,哪個女人不願意?哪個女人不歡喜?
百合才嫁給他那時候不情不願,整天對他冷冷淡淡,如今想來,除了怕他,也是在厭惡他?
感情的事情最經不得多想,宋好年越想越難受,看百合的眼神都有幾分不對勁。一旦意識到這點,他連忙在心裏唾棄自己:你媳婦跟著你一道吃過多少苦,你還疑心她?
隻是這心裏,到底甜不起來。
一個心虛,一個別扭,小夫妻兩個成婚將近兩年,前頭關係不好,後頭卻一直蜜裏調油一般,這還是頭一回鬧矛盾,都十分不習慣。
心裏似含著一捧冰疙瘩,凍得生疼,又硌得難受,上不得下不得,吐不出咽不下,隻得各自避開。
宋好年拿著弓箭上山獵兔子,百合躲屋裏繡鞋墊,臘梅洗碗前還好好的,從廚房一出來就意識到變天,覺得家裏十分不對勁,忙問百合:“姐,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