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雨晨看了一眼江宏信,然後急忙跟了上去。
眼下周圍都沒有危險,江宏信不願意放棄也是正常的,那小狐狸倒是能跑的,反正之後好幾次,江宏信都差點射中了狐狸,但都差了那麽一點。
江宏信看到著差點沒氣死,自己好不容易在媳婦麵前表現一下,結果呢?不行必須要把那狐狸給逮住才好。
隻是江宏信看了一眼周圍的環境,他追著狐狸已經追到平日自己不會來的山頭,也意味著周圍的環境接下去不是他所熟悉的,說實話,在陌生的地方,還是深山,有些危險的。
顧雨晨看到站在原地遲疑的江宏信,忍不住問:“怎麽了?”
江宏信笑了笑,然後伸手撓了撓腦袋,“被那家夥逃了,著裏麵的環境我不熟悉,還是不進去了。”
顧雨晨點了點頭,“確實在自己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去追擊敵人,這不是一個聰明的選擇。”
獵物那麽多,他們完全可以去自己熟悉的地方,不知陷阱,然後收成,深山裏麵很多野獸,你要是不知道這裏有什麽,闖進野獸窩,很容易出事的,之前的那些山頭,都是江宏信沒事的時候慢慢的打探出來的,比如他知道哪個山頭有狼群活動,一般的話那個山頭他是不會去的,反正哪裏有猛獸他都清楚的,而這裏他不知道。
“本想打隻狐狸給媳婦做皮襖的,可惜了。”江宏信想一下自己媳婦穿著潔白的狐狸皮襖子,那是多麽的好看。
顧雨晨搖頭,“不急,反正咱們又不是這一次進山,下次還會進來的,隻要知道又狐狸,早晚會再碰上的,不過聽說狐狸十分的奸詐,小心它記仇。”
江宏信點頭,“放心吧。沒事。”要說記仇,狼才是最記仇的,一般來說他也不會招惹狼,狼是群居生物,除非你有把握把所有的狼都滅掉,否則的話你就等著被狼群報複吧,就是獵人一般也不會去打狼群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