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昂子回匆匆吃了早飯,便馬不停蹄地趕來郊區的派出所。
她想要去找昨天傍晚拿信給她的那個警察。
雖然不知道他的名字,但通過長相她能認出來。
剛走到派出所的門口,就碰上了正好走出來一位民警。
正好是她所找的那位。
“哎!請等一下,這位警察叔叔。”她趕緊叫住了對方。
“小姐有事嗎?”民警看了一眼昂子回。
昂子回趕緊道:“我想請問您,昨天給我的信,還有沒有多餘的?”
“信?”民警愣了愣,問道:“什麽信?”
“啊?”昂子回疑惑地看向民警。
“難道您忘了嗎?昨天拿著一封信來大學找我說是江奕辰寫的,務必在清明節交到我手上。”
“去大學找你送信?”民警想了想,接著搖搖頭,“沒有的事啊,昨天我早早地回家了,你是不是認錯人了?或許那是別人送的信。”
“什麽?!您不知道?”昂子回驚詫地瞪大眼。
民警點點頭,“我真的不知道給你送過什麽信。”
他說著,將昂子回上下打量一遍,“不過,你說的江奕辰是哪個江奕辰?不知道是不是我認識的那個人?”
“您認識江奕辰?”昂子回再次驚訝道:“是二十一年前在森林大火中犧牲的消防員江奕辰嗎?您認識他?”
“對!如果是多年前犧牲的江奕辰,那就是我認識的人。”
民警苦笑了一聲,接著說:“他是我大哥,親生的哥。”
聽到他的話,昂子回的心裏一陣激**。
她終於知道為什麽昨天是他拿著江奕辰的信給她了,原來他們是一家人啊!
可是為什麽他沒有記憶了呢?對方看起來也不像開玩笑,莫非是電影裏說的那種蝴蝶效應?
民警見她不說話,便問道:“小姑娘,看你年齡不大,怎麽會知道二十多年前的事,和我哥這個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