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邊回來後,無論是潭楓還是安鹿都有些渾渾噩噩,仿佛受到了莫大的驚嚇。
我和大佬互通了姓名,他告訴我說他叫做周桓,“桓”字取自於《詩經·魯頌·泮水》。
——桓桓於征,狄彼東南。
形容威武的樣子,果然人如其名。
之後我們又被關進了監禁室,沒辦法,我還是嫌疑犯,他也還在行政拘留期限內。
起先我以為派出所那麽多警:察都被莫鴻光給弄死了,後來才知道他們隻是暈了過去,沒有什麽大礙,聽到這個我也鬆了一口氣。
緊接著整個派出所就開始忙碌起來,他們都在為了一件事,尋找莫鴻光。
這麽高的位置掉下去,又是這麽急的水流,生還的幾率幾乎為零,前提是莫鴻光他得是個活人。
等潭楓調查取證整個襲擊事件的來龍去脈之後,已經到了第二天,我被從監禁室裏釋放了。
因為當時所有被迷暈的警員都能證明莫鴻光的猙獰麵目,而且他的出現也側麵驗證了我的話不是瞎編的,是確實存在這麽一個人。
我被請到了隔壁的賓館居住,除了環境好一點,和在監禁室沒什麽區別,依然不能自由行動。
雖然莫鴻光已經被確定為本案新的嫌疑人,但我的嫌疑也還沒有完全洗清。
我又無聊地待了四十八小時,四十八小時過後他們就再也沒有理由限製我的自由,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潭楓他們沿著河道搜索終於有了發現。
可能對其他警員來說是發現,而對潭楓與安鹿來說,這很可能是驚嚇。
莫鴻光的屍體被搜救艇從渾濁的河水中打撈起來,可是這具屍體高度腐敗,顯然不是一個剛剛溺死的人。
經過法醫解剖分析後發現,他根本不是溺死的,死因應該是心源性猝死,死亡時間超過一個月。
而且這具屍體也不是莫鴻光,而是一個半月前,一個被報失蹤的人員,許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