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邊,宋瑾蔓看著110的來電,心裏一個咯噔,疑惑又害怕地接了電話。
“你好,請問是宋瑾蔓女士嗎?”對麵很禮貌地詢問。
“是這樣的,宋瑾茗因為被告強奸,目前正在警局,我們需要你過來了解一下情況。”說完報了警局地址就掛了。
宋瑾蔓接到電話,大腦宕機了一秒,她怎麽也想不明白,自己二哥怎麽會跟強奸這樣的罪名扯上關係,按道理他哥哥想要什麽女人沒有。
不過她來不及思考,換了件衣服就趕緊出去了,她得趕緊過去了解情況。
警方根據當事人描述做的筆錄一一告知,然後把拘留所的監控給她看了一眼。
宋瑾蔓皺了皺眉頭,輕聲詢問:“當時出警的時候,確認我哥是在和那個女人……”
後麵的話她沒有說出口,也不知道該怎麽說出口。
警察隻能根據事實道:“是這樣的,當時我們去的時候,原告確實衣衫不整,被告已經有些昏昏沉沉了,隻有他們兩個人,確實有很大嫌疑。”
“驗傷報告出來了嗎?”宋瑾蔓問。
“暫時還沒有,醫院那邊是說要明天去了,但是因為當時有直接證據,包括兩人進包廂,以及到警察進門,確實有很長一段時間,原告說被告銷毀了證據,包廂內沒有監控,這件事情取證困難。”警察如實道。
他們也覺得這件事情發生的蹊蹺,因為報警的時候女人聲音平穩,沒有被害時的慌亂,但是證據麵前又不敢輕易下定論。
宋瑾蔓咬緊嘴唇:也就是說,雖然這件事情看著證據確鑿,但是其實還是存在漏洞。
比如說,女人的驗傷報告,應該是沒有痕跡的,但是當時隻有兩個人在場,女人一口咬定的話,要證明也是有難度。
還有一絲希望。她相信她哥不會做出這種事情。
從警局出來,她直接去了醫院,她需要聯係一下醫院那邊,驗傷報告多打幾分,最起碼自己手上要有一份,而且要找到那幫和他喝酒的人,隻要證明她哥當時處於非清醒狀態,就能證明他是清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