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梅,39歲,女性。
勤勤懇懇的家政服務人員,旱澇憑天。
39歲的年紀,不算大,也不算小。
憑借著多年的經驗,和認真的態度,擁有著不少忠實的顧客。
她的話很少,隻本本分分幹活,賺些辛苦錢。
她自己住,有一個女兒,今年15歲,送回老家了。
她本來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可是她的男人,一口咬定女兒不是親生,立刻和自己做了離婚登記。
這還不算完,前夫借著這件事,話說得無比下流。
就連後來她做了家政,前夫都說,這不是什麽見得人的勾當。
那個年代,沒有DNA鑒定的高科技,全憑眉眼、臉蛋,無處爭辯。
到了如今,也沒了分辨的必要。
家裏的人,對她的態度,被前夫完全帶跑偏了。
她很少回去,好在孩子無罪,家裏人,對孩子很好。
日複一日,她覺得自己,像一個孤魂野鬼,活在這個陌生的城市裏。
她把賺來的錢,寄回家裏,全當是孩子的撫養費。
當她得知,有個驚人的計劃,邀請她加入,立刻毫不猶豫答應了。
而且,事後,還能得到一筆錢,所有的牽絆就都沒有了。
關於女兒,她不是不想,已經分別多年,見了也陌生。
隻憑借那一點點血緣,她真的很難堅持下去。
那些人,真的很厲害,他們選擇了路通集團的職工樓,並幫助李冬梅成了這裏的常客。
在這裏,她不僅可以省去支付中介費,還可以獲得相對自由的時間。
她認識了小賣店的宋毅,外號二狗子。
宋毅這個人,很不錯,在生活上幫助了李冬梅,也為她設計了最後要走的路。
逐漸熟絡之後,李冬梅對宋毅,產生一種依賴。
可是,她的感情,終究是錯付了。
宋毅自己,也有一段,難忘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