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得家裏清靜,沈易歡先趕畫稿。
原本是打算換個房間,可既然傅驀擎主動去了駱毓房間住,想必以後也會住那,省得她麻煩了。
況且,她很喜歡這裏簡潔大氣的裝修風格,尤其適合她搞創作。
臨近中午,她接到了主編的電話。
沒讓桃子派車送,她打車來到雜誌社樓下的西餐廳。
一百二十塊的打車費,掃碼支付那刻肉都在疼。
“易歡,這裏!”
坐在中間位置的男人穿得花花綠綠的,抬手招呼她。
沈易歡坐下後就問:“你一向一毛不拔的,今天怎麽舍得請我吃這麽貴的西餐?”
“嗬嗬,當然是有好事要慶祝嘍!”
點完餐,段銷魂將兩份文件推到她麵前,“奇聚的企劃和合同!”
“什麽?”
沈易歡沒聽清。
段銷魂壓抑著興奮的聲音向她宣布:“你在咱們雜誌連載的《靈妖》被他們看中了,這是動畫企劃,這是合同,如果覺得企劃沒什麽問題就可以在合同上簽字了!”
“真的?!”
沈易歡開心得拿起合同仔細看,這還是她第一次賣出版權!
“價格不錯哦~隻不過,他們對你的結局不是很滿意,你也知道,現在觀眾對悲劇不太買帳,所以唯一的要求是讓你改結局。”
聽到這,沈易歡臉上的笑容隨即消失,默默將文件又推回去。
“不改。一章一話都不改。”
“你……”
段銷魂要被她氣死了,隔著桌子愣是戳下她的額頭:“你這個死腦筋啊!奇聚現在可是上市公司,他們投資哪回不是大手筆?隻要動畫出爐,你也會跟著馬上飛升!”
沈易歡揉揉腦袋,“那也不行。”
在創作上,她認死理。
沈易歡低頭吃東西,知道她什麽脾氣段銷魂也拿她沒辦法,“行吧,這事我去溝通。不過我可把醜話說前頭,人家是大公司,不可能跟你一個小畫手妥協,你可想好了,失去這個機會確定不會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