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傾將他們二人拽到田地邊的小路上,脫下自己的鞋子,“恒叔,你忍著點。”將手中鞋底朝著恒叔腿上的螞蟥狠狠的拍去,一下,兩下。打得啪啪作響。恒叔不僅是硬漢也是個糙漢子。這點小疼小癢根本不當作一回事。
蕭肅的腿上也掛著不少,看到蕭傾打得如此費勁,半天才打下一隻。坐在一旁想直接拿手去拽。
剛剛揪出一個還沒發力,蕭傾的聲音就急急的傳來“快別拽。”說完將手裏的鞋遞給恒叔讓他按照自己的方法把他們一個個全打下來。
蕭肅似乎對這些螞蟥很感興趣,這東西他還會頭一次見“傾兒,這些到底是什麽東西,吸血嗎?”
蕭傾脫下自己的另一隻鞋,一邊幫蕭肅打螞蟥一邊給他和恒叔講科普“這玩意在我家那邊學名叫螞蟥,俗稱肉沒鑽。生活在水裏,吸食鮮血。算是一種寄生蟲。”
“寄生蟲?再說說。”蕭肅似乎一點也不疼一樣,此時的他變成一個滿眼放光的好奇寶寶。
“就是需要依靠其他動物才能生存的東西。”蕭傾以前在學校的時候也被咬過,隻不過就一條,不像這塊田裏有這麽多。
“那它們找不到讓它們喝血的東西很快不就死了嗎?”
“這東西生命力很想強,把它拿刀切成幾段都會活好長一頓時間。而且不管是誰吃了它,它都不怕。會直接鑽進內髒裏。寄生在體內。”
恒叔腿上的被他打沒了,跑來幫蕭肅“這玩意挺厲害啊。對了,為什麽它咬我倆的時候啥感覺都沒有呢。”恒叔聽蕭傾說螞蟥的事也覺得有趣。
“它在咬你的時候,會往你的傷口上注入一些有麻醉效果的分泌物,減少你對疼痛的感知。而且他們的嗅覺很好,在水裏可以很輕易的搜尋到獵物。哦對了,被它叮上一定不要直接用手拽,那樣會把它的吸盤留在你身體裏,特別容易感染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