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利恒還錢的時候劉建國說不要這錢,要跟劉利恒合夥做生意,這錢就當入股了。
劉利恒不需要人入股,但顧念劉建國在他困難的時候借錢給他的情分,他答應了。
可入股就入股,劉建國要按劉利恒創業時候的情況入股。
當初劉利恒一共湊了五百塊錢開的家具小作坊,劉建國借給了劉利恒一百塊,所以劉建國讓劉利恒以後賺錢了都給他五分之一。
出錢的時候不說入股,看別人賺錢了,就說那錢算當初入股了,哼,要是虧錢了,看劉建國還說入股不了。
合著好事兒都讓劉建國占了,風險都讓劉利恒承擔了。
早知道這樣,劉利恒絕對不會要劉建國的錢。
但錢借都借了,顧念情分,劉利恒也答應了劉建國的要求。
以為這樣就結束了嗎?不,沒有。
後來劉建國一需要用錢,手裏錢不夠就找劉利恒借,或者有點什麽麻煩就找劉利恒幫忙。
劉利恒要是不答應,不願意,劉建國就提借錢的事兒,話裏話外的意思都是要不是自己借錢給劉利恒,劉利恒能有今天,劉利恒不能有錢了就翻臉不認人,不顧念親戚情分啥的。
再大的人情都有還清的時候吧,且入股的事答應了,也就把人情還了,可劉建國不這麽認為,劉建國想拿那一件事賴上劉利恒一輩子。
那樣的行為太遭人厭惡了,也太難纏了,她再也不想跟劉建國扯上關係,不想讓自己家人欠劉建國人情。
劉利恒沒有吭聲,他估計著本錢得需要五百塊,現在才兩百,一個月的時間哪兒能攢夠五百塊。
見劉利恒不信,趙紅淩道,“真的,你相信我,再過一個月能攢夠五百的。萬一攢不夠,到時候差多少我就去借多少。”
她去借錢是絕對不會借劉建國的錢的,那樣也就不用被劉建國纏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