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這四個字辨認出來,並輕輕讀出口的瞬間,我下意識地吸了一口氣。
“氣勢很足的名字,逼格很高,一聽就大有來頭。”
“判官之眼……看樣子,應該是一種,學了能讓人擁有判官一樣的視力的本事,或者說功法。”
按捺住意外收獲至寶,就像小說裏的主角,得到了絕世功法的激動心情,放下羊皮卷,走出房間,關好玻璃門上了鎖,想想又把卷簾門放下鎖好,房間的門也緊緊關好後,我才回到書桌坐下,重新將之捧起。
但是沒多久,我便開始失望了。
不是羊皮卷裏的內容徒有其表,華而不實,而是……根本看不懂。
更準確的說,這些字我一個也不認得。
起初晃眼看的時候,還以為這些字都是蠅頭小楷,實際上也確實應該屬於楷體字,但不幸的是,這些貌似用楷書寫下的小字,我一個也不認得。
事實上,就連“判官之眼”這四個字,我也是“蒙”出來遠大於“認”出來,隻是在心裏琢磨來琢磨去,覺得在所有我認識,且能想起來的漢字中,就這四個字和羊皮卷扉頁的字最像,所以一廂情願的認成了判官之眼。
而到了正文部分,情況就變得複雜許多了。
怎麽說呢?這些筆法工整,排序混亂的“蠅頭小楷”,看起來,完全就像是一個個寫下這些字的人自創,或者說胡編亂造出來的字。
比如說“人”自腳下,左右各自多出了一個“雜”和“天”,頭上又多出了一個“地”;“道”字底下又多了一個“盆”,旁邊還有一個豎心旁;“神”字頭上多了一把“劍”,又被一個反向的走之旁包了起來……等等等等,多不勝數。
實際上,真實情況比這些還要更複雜許多,因為這些純粹是幾個繁體字拚成一個的“字”渾然天成,完美的組合到了一起,根本沒有主次之分,讓人很難分得清哪一部分屬於聲旁,哪一部分屬於形旁,哪一部分又屬於偏旁……總之,就算想充分利用“認字認半邊”的方法勉強辨認,在這些複雜的組合字麵前,也完全無從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