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問下,發生什麽了嗎?”完全把我當成了某種危險分子對待的架勢,使我不禁停下了腳步。
“廢什麽話,讓你走就走,老實點!”領頭那人轉過身,還沒說話,走在後麵的一個人,便沉著臉低喝了一句,同時迫近,把我往前麵推了一下,另一隻手,也更加往後腰深入了一些。
“你們到底是什麽人,發生了什麽事?不說清楚,我不會跟你們走。”粗暴的行為,讓我瞬間警惕了起來,連帶著這三個人的身份,也在這一刻變得讓人懷疑。
“走不走?非要逼我們上強製手段是吧?”而見我不願配合,推了我一下的這人,態度也變得更惡劣了幾分。
“強製手段?請問,我做什麽犯法的事情了嗎?憑什麽用強製手段對我?”我當然不可能因此就屈服。這裏好歹還是公共場合,如果不借此據理力爭,至少把他們的來曆先搞清楚,換了沒人的地方,就更加沒有我說話的權利了。
“你做了什麽,難道你自己不清楚嗎?”這人冷哼一聲,說著,就一副真要把我按倒的架勢。
“不好意思,我還真不清楚,自己到底做了什麽,如果不說清楚,我不會跟你們走。”我寸步不讓。
“行了,都冷靜一點,大庭廣眾的,不要弄得那麽難看。”眼看就要真動起手來,領頭那人環視周圍一圈後,也打起了圓場,示意和我針鋒相對的那人退開些許後,上前拍了拍我的肩膀,輕聲道:“方先生,我們是‘1·27’專案組的人,沒有別的意思,隻是想請你過去,配合我們做一些調查,現在,你總可以放心了吧?”
1·27,正是開陽鎮專案組的代號。
“就算你們說出了專案組的代號,也無法證明你們是裏麵的人。因為每個專案組成員都心知肚明,就算我沒有功,也絕對談不上有任何過錯,否則我不會恢複自由,而你們粗暴的行為讓我感到了不安,所以不確認你們的身份,不說清楚為什麽要這樣對我的話,我不能跟你們走。”我絲毫不為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