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經過討論,雲薇與村支書初步商定,以每年1000元的價格租下村裏廢棄的磚窯廠,簽訂十年的合同。
服裝廠承諾在合理合法、符合用功規範的條件下,會提供部分崗位給寶窯村村民。
而寶窯村村委會則有義務保護服裝廠的正常生產運營。
具體的規定會在合同裏寫明清楚,三日後簽訂合同。
離開之前,在雲薇的堅持下,喬文武收下了300元作為定金,而喬文武也寫下了一份收據給雲薇。
三人在村民的擁護中,駕車離去。
“這個磚窯廠真的保護得太好了,沒有什麽要大整改的地方,”
聞愛玲一邊開車,一邊忍不住規劃起來,“我們隻要裝修一下,就可以入駐進來了。”
“對,這都是因為喬書記,他有見識,明事理,村民在他的管理下,才能把磚窯廠保護得這麽好。”
雲薇一邊望著窗外的風景,一邊回答聞愛玲。
“小薇,廠房、宿舍這些裝修的活,交給那個幫你家小吃店裝修的宋師傅幹,怎麽樣?用我店裏的材料,這就省一大筆了。”
“行,宋師傅的隊伍挺好的。不過材料費人工費這個必須走公賬,一碼歸一碼,聞姐你得聽我的。”
“行!”
聞愛玲也沒爭,這是長期合作的事,雙方都得公平公正公開。
“前期的話,隻需要從外麵招一些技術性工種,給這些人提供宿舍。接到訂單以後,再從附近村子裏招一些普工,再做培訓也來得及。”
雲薇被風吹得冷了,關上車窗,“村民還可以住在家裏,每天來上班就可以了。”
這樣的話,就不用準備太多的宿舍,也方便人員的管理。
“哎,我越想越覺得,你們這個項目真好,”
忽然,喬三妹打破了安靜,看向雲薇,問道:“小薇啊,不知道你們還願不願意再接受點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