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芸,章麗麗和許夢瑤的案子因為當事人互相指證,證據確鑿,試圖傷害樂琦一事成立,很快宣判。
樂芸和章麗麗各自拘留六個月。
至於許夢瑤,樂芸一口咬定這一切都是她一個做的,包括發的短信,都是她拿許夢瑤的手機給章麗麗發的,許夢瑤並不知情。
所以,她,得以逃過一劫。
無罪釋放。
看到這樣的結果,樂琦的心裏,並沒有太多的起伏,挺平靜的,平靜得仿佛在看路人甲乙丙丁的故事一樣。
出於母親的本能,樂芸願意自己扛下所有罪,保護許夢瑤,她沒什麽可說的。
隻希望,經過這一次,她們能改邪歸正,而不是變本加厲。
聽說,許宏明在樂芸被警察帶走的當天,就讓律師起草了離婚協議。
他,淨身出戶。
一段沒有尊嚴,沒有地位的婚姻,持續了二十幾年,也該結束了。
一開始,他娶樂芸,目的就不純,而現在........
想見的人,想守護的人早已不在了,而樂琦,已經有了更好的人保護,也不需要他替她做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了........
是時候,他為自己活了!
離婚後,許宏明離開了樂家,離開了樂氏集團,甚至,離開了煙城。
具體去了哪裏,樂琦不知道。
隻是,在他離開之前,來找過一次她。
交給她一個很精致的盒子,說是她母親留下來的,現在,轉交給她。
母親留下來的東西,為什麽會在許宏明的手裏,樂琦沒有深究。
也沒有打開盒子,看裏麵裝的究竟是什麽?隻是將它收了起來.........
關於上一輩的恩恩怨怨,各種複雜關係,她也不想去了解。
死者為大,爸爸媽媽已經不在了,就讓他們在天堂好好的,她不願意再用這些煩心事去打饒他們的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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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氏集團,因為樂芸入獄,群龍無首,正式收歸到了顧家的旗下,成為顧家產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