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封山,一連幾日都出不了門。朝揚難得清閑,索性待在屋裏不出去。他才不想把鞋子踩濕,難受死了。
暮雨也是同樣的想法。
自從春嬸按照朝揚的吩咐給她送來一些料子之後,她便開始準備給朝揚縫製新衣裳。除卻早晨去給他梳頭,其餘時間都窩在屋內。
腳踝處的腫傷也慢慢的消退了,不會覺著疼。
這日,寨子裏頭熱火朝天,人人臉上洋溢著歡喜。上次搶了高家的五箱子黃金,每個人都有功勞,所以大當家的特地辦了場慶功宴。
大家覺得跟在朝揚後麵有肉吃,日後便會更加忠心賣命,因此,這慶功宴也有鼓舞士氣之效。
朝揚打開衣櫃,翻了翻裏頭的衣裳,全都是舊的。
雖說破的地方已經被暮雨縫補好了,可是這些布料都上了年頭,多少有些不禁用。朝揚之所以不去願意換掉它們,那是因為,,這些衣裳都是當年娘親親手替他縫製的。
思緒回到現實中,朝揚抽出那件白衣放在手裏掂了掂,這他最喜歡的一件衣裳,不過平日裏他總是要習武練功與沙塵作伴,很少會穿白色,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白衣看上去倒是嶄新的。
隻不過,袖子上的那朵鮮豔的紅花格外惹人注目……
少年身著一襲白衣,腰束綴枝淺色腰帶,上麵佩戴一隻繡有威猛老虎的荷包。男子身材修長,凜凜劍眉下的那雙幽暗深邃的黑眸透出一股野性,給人不好惹的印象,可是他那張俊美風流的容顏卻又讓旁人忍不住的去悄悄打量。
朝揚前腳剛邁進大堂,所有的弟兄們立馬收了聲,恭恭敬敬的抱拳大喊:“參見大當家的!”
吼聲震耳欲聾,充分彰顯土匪之氣概。
朝揚淡淡掃了眼眾人:“都坐下吧。”說著,走向桌子的主席上,直接道:“廢話不多說,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