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明朗沒應聲,急切的推開他向外邊看。
沒人,暴雨還在下,風勢也沒分毫減弱,閃電劃過天,映亮他蒼白的臉。
怎會,沒有人呢?
“盛先生,之前夫人出門時,叫我們將這些東西交給你。”
保安左手中,拿著台手機。
右手,提著一對涼鞋。
盛明朗的身體晃了下,撫住門才堪堪站穩。
她之前的手機,壞了,這一個,是他新買的,如今,她將它還回。
那對涼鞋,是她腳跟受傷時,給買的。
她那時低頭,耳尖微紅,小聲對他說:“謝謝。”
如今,她將它還回。
這是……跟他撇清所有關係的意思?
保安見盛明朗一直沒有接,好像想起什麽,忙將鞋放地上,又從兜中取出樣東西。
“還有這,少夫人說,必須要親自轉交給你。”
鑽戒,那是他們的鑽戒。
他給她戴上時,女人說:“我會一直戴著……”
後來鑽戒給人偷走,她不顧危險去跟殺人犯周旋,下井,將鑽戒找回。
她說:“對你來說這就是個鑽戒,可對我來說意義不一樣!”
這是她曾那樣看重的。
如今,不要了……
他沒去接那鑽戒,隻感覺無名指上那鑽戒幾近要灼痛他的肌膚。
這是一對的,他們要戴一生的,她怎就這樣輕易的說不要就不要!
他猛然回身衝進屋中,拿上鑰匙就要出門。
冷鹽和福伯一塊攔住他:“你如今這模樣還想去哪裏!”
“找她回來。”盛明朗拚命掙紮著要向外走,“她不可以就這樣走了!”
天這樣黑,她怕黑,便是晚間睡覺都要開留著角燈,這樣晚,怎會叫她一人出去。
她將鞋還回,那樣大的雨,她腳上的傷還沒有好,她可以走到哪去。
那鑽戒是她的,他不要她還,那是她的東西,她不戴了,那還有什麽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