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雪漫生日這天,沈瓔婤親自為高興搭配衣服。
白襯衫,黑領結。
黑色九分小腳褲,搭配一雙鋥亮鋥亮的皮鞋。
簡潔大方,端莊得體。
“果然,佛靠金裝,人靠衣裝,我們高興被老大這麽一收拾,帥得都像宮裏麵的小王子咯。”冷血在一旁不吝嗇的誇獎。
“廢話,也不康康我係誰弟弟。”高興一臉傲嬌地把沈瓔婤捧。
“呀哈,誇自己的時候不忘誇姐姐,沒看出來呀,高興你小小年紀,居然就有這麽高的情商了。”
冷血真心喜歡高興在為人處世這方麵的靈氣,八麵玲瓏,聰明的,就像孩子成了精。
沈瓔婤停下收拾東西的動作,轉身看向冷血:“別貧了,出發吧。”
“啊?出發?老大,你確定現在就要出發嗎?”
冷血覺得不妥的看著沈瓔婤身上的日常白T牛仔褲。
好歹是墨雪漫生日,穿的這麽不正式,別人說她不尊重墨雪漫不嫌麻煩?
高興見狀,蹬蹬瞪的跑進衣帽間,蹬蹬瞪跑回來,抱來一條紅裙子:“姐姐,穿這個。”
冷血將裙子展開一看。
“厲害啊高興,隨便一挑,就挑了一件最貴的華倫天奴。”
華倫天奴的禮服,通常是兩萬英鎊至10萬英鎊左右,折合成人民幣,也就百十來萬。
“衣服哪來的?”
沈瓔婤雋秀的眉頭輕蹙著。
她從未買過華倫天奴的衣服,平時穿的衣服,都是指定品牌。
高興一臉燦爛的笑容仰望著沈瓔婤:“帥帥,帥姐夫。”
冷血:“哦,我知道了,定是權爺擔心老大沒有像樣的禮服,參加霍夫人的生日宴會被人嘲笑,提前做好了準備,讓高興代他給老大一個驚喜。”
“嗯。”
高興重重點頭,姐夫就是介個意思。
沈瓔婤聞言,非但沒有感動,反而眉頭越皺越緊:“這條紅裙太豔麗,會喧賓奪主惹人不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