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主管差點沒當場暈過去。
如果說剛看清那份合同裏隱藏的某條不起眼條款其實對他們三個極度不利時他還抱著一絲絲僥幸心理,那麽,現在他什麽都明白了。
原來,對方早就發現不對勁,很可能就是昨天看到那張報表後的事!
為什麽非要說動他們答應重簽勞動合同?
不隻是為了把他們變成直係下屬,而非中間隔著個榮富物業可以打太極,更重要的是新合同裏的附加條款!
簡而言之,就是看透他們的小動作後特意針對他們這種內奸擬定的超苛刻條款。
按照這個條款,他們之前以莫須有的維護之名“揮霍”掉的那些錢必須全部補足,還得按比例繳納一定罰金,否則,大魚物業將保留起訴他們侵占公司財產、貪汙等罪名的權利。
當然,哪怕他們今天開始才變成大魚物業的員工,但之前十幾年間都受雇於大廈進行管理,期間的所作所為都在新合同附加條款效力範圍內,除非該行為過了法律追訴時間。
這些還是楊主管努力分析條款本身後分析出的結果,原文字眼更加晦澀,如果隻是大略掃一眼,不是逐條逐條去看,根本不會發現問題。
正如方才被輕易糊弄過的他。
楊主管絕望了。
這個顧太太分明是在扮豬吃老虎,所以,他為什麽會蠢到覺得對方天真單蠢好糊弄?
是了,是因為那位暗中跟他們接頭的“外快雇主”提供的信息有誤!
他恨得眼睛都快滴血了。
可惡!
這些豪門裏的家夥內鬥為什麽要拿他們普通人當炮灰啊!
啊啊啊這些該死的有錢人!
心中的野獸無能狂怒咆哮著,卻刻意無視了自己這個普通人本來可以不摻和、隻要不答應對方照舊能腳踏實地過日子、此時此刻的窘境分明是由貪婪造成的一係列可悲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