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接到的廣告,多數也都是閻璽的傑作。
直接性地投資,間接性地支持,二十幾年來,閻璽都在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努力幫她一起完成演藝夢想。
就像小糯米說的,他真的很愛她。
既然如此,他怎麽沒有追她呢?
如果前世他們在一起了,不就沒有夏鎏芒什麽事了嘛。
容一可找了一張椅子,坐了下來,順手打開麵前桌子的抽屜,才發現抽屜裏的記事本。
“嗯?”
記事本的封麵,用的也是她的照片。
容一可好奇地拿起記事本,打開一看。
這是閻璽手寫的記事本。
除了文字,還有附圖。
附圖一般都是她的照片。
看了他的記事本,她才想起以前很多事。
並不是失憶了,隻是事情太小了,她一時記不起。
原來閻璽跟她表白過。
二十歲那年,那個傻子終於鼓足勇氣來到她麵前,結果隻是很生硬地來了一句:“我能做你男朋友嗎?”
記事本裏記著,他覺得自己二十歲了,她也二十歲了,談個戀愛,兩年之後結婚,年齡正好。
但是這種無厘頭的話,不論哪個女生聽了,都會以為他是個精神病。
容一可隻見過假“爾玉”,沒見過真閻璽,自然對他的臉很陌生,所以不做理會。
閻璽不肯放棄,伸出雙臂攔住了她的去路,繼續很生硬的表白。
不等他說完話,容一可就沒了耐心,報警說他搔擾女性,直接讓警察把他解決了。
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表白,就這麽糗地宣告了失敗。
等他跟警察解釋清楚、接受教育,好不容易離開了警察局,就聽說了容一可領證的消息。
眾所周知,新郎不是他,而是夏鎏芒。
女神結婚了,他感覺整個世界都灰暗了。
他把自己關在這個房間裏,兩天兩夜都沒有吃東西,自閉了好幾個月,一時難以接受這個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