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飛從北荒山道趕回莊園。
剛踏進屋裏。
就聽見方德喊道:“哥們,快來試一試,看看合不合身?”
林飛的目光。
落在方德手中的那件衣服上。
初步目測。
衣服的材質是皮製的。
整體顏色是黃色。
看那款式,挺時髦的。
隻是不知道,穿上後的具體效果如何。
“快進去穿上,”方德催促道,“保證讓你驚呆。”
“你會發現,你的所有衣服,在這一刻,都過時了。”
聽方德這麽一說,林飛有點心癢癢。
他接過衣服,走進裏屋換裝。
一會兒後。
林飛苦著臉走出來。
“嘖嘖嘖,太好了,”方德說,“非常合身!”
他推過來一麵鏡子,繼續說道:“怎麽樣,有沒有感覺貼身又透氣,如同第二層皮膚般舒適。”
“你看,這金黃的顏色,就像黃金般高貴、典雅。”
“哥們,你想象一下啊。”
方德一邊說,一邊用手比畫。“當聚光燈照耀在你身上時,散發出炫目的光芒。”
“你整個人的氣質,瞬間奔放而又暗含古典的內斂。”
“那時,你將會是全場最靚的那個男人。”
“無數的雌性為你發瘋癲狂。無數的雄性為你低下高昂的頭顱。”
聽完方德的誇讚。
林飛卻忍不住皺眉。
他並不覺得這件戰衣有多麽出色。
什麽狗屁的金黃高貴,典雅又內斂的。
這件戰衣的顏色。
他媽的就像屎黃色一樣,沒有絲毫美感。
胸前的logo,是整套衣服的唯一亮點,算是起到了點綴作用。
但是。
胸口上的“方便”兩個大字是什麽意思。
知道的人,一眼就認出是方便集團。
不知道的,還以為這人是不是對廁所情有獨鍾呢。
“就這一套啊?”林飛問道。
方德點了點頭,“時間有點緊,就做出這麽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