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飯後,顧十二準備送他們去賓館休息,結果聽到周迅說:
“這麽早就休息了呀,我還從沒去過夜場、酒吧,這位有錢的大帥哥,你可以帶我去看看嗎?求求你了。”
“你想去嗎?”顧十二詢問萬麗的意見。
“去吧,反正你也想去。”
“哎,什麽叫我也想去,我是那樣的人嗎?我是在問你想不想去?”
“好,是我想去,我非常想去。”
萬麗不想和顧十二爭論,她了解顧十二,要是顧十二真不想去,問都不會問,直接一腳油門就送他們回去。
既然顧十二這麽問,證明他肯定想去。
車啟動,開到這個年代的歌舞廳。
一個屋子頂上,晃眼的霓虹燈不停地閃爍,放著大聲的 Disco,感覺整個屋子都跟著顫動。
周迅一到歌舞團,整個血液都沸騰起來,不停地搖晃身體,還非說要喝酒盡興。
酒過三巡後,周迅更加瘋狂,她直接衝上台,拿走dj手中的話筒,自己唱起來了。
周迅一開口,就是一口英文歌,讓整個場子都沸騰起來。
雖然大家不懂唱,也不懂什麽意思,但這完全不影響他們,跟著唱了起來。
這下周迅完全放開,她站在台上,一邊唱歌一邊打碟,奇奇怪怪的音調,竟蠻好聽的。
“再唱一個,再唱一個,再唱一個,”台下的人明顯還不盡興,一起吼起來,讓周迅再唱一個。
周迅當然願意,舉起麥,再來一首不知道是什麽語言的歌曲,像是外國人的語言,更像是某個少數民族的語言。
周迅唱完這首歌,笑著蹦著從台上下來,準備和萬麗等人離開。
他們離開前,卻被歌廳老板拿下,說:
“這位姑娘,你願不願意來我們這裏上班呀,價錢好商量。”
歌廳老板從來沒有見過,場子這麽火熱過,要是天天這麽火熱,生意肯定會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