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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狼王獨好黃金

高歡心中疑惑,老托將他帶來這裏,自然是為了馴化此處的夜狼。

然而,這種事狼王能答應嗎?

突然來了個外人,說要帶走它的子民,這不論在哪個國度,似乎都是一件極為冒犯的事情。

老托忽然低聲道:“狼王,喜歡金子。”

高歡懵逼。

什麽意思?

老托這是讓自己用金子和狼王交易?

還有這種事情?

不過這對高歡來說絕對算是好事。

能花錢買總比打打殺殺來的方便、安全。

但要籌集金子是需要時間的,而且不知道狼王對自己手下夜狼到底是什麽樣的“標價”。

於是高歡向老托請教:“我想要十五頭夜狼,公母配對的話,需要多少金子?其他的珠寶能不能代替?”

老托看向自己身後的三頭夜狼,說道:“三頭,三十斤,別的不行。”

高歡滿頭黑線,原來是王獨好黃金啊。

一頭夜狼需要十斤黃金,按照四百塊錢一克來算的話,就是兩百萬。

十五頭夜狼三千萬。

不多!

能用金錢換的都不貴!

在路上時,他已經從老托那裏了解到,夜狼的配對比較奇特,簡單來說就是通常由兩頭公狼配一頭母狼。

也就是兩夫一妻製。

所以老托帶的是三頭,其中便是兩公一母。

一個成年夜狼家庭,每年能生兩胎,春秋兩季**,一胎最多可以生到八頭,通常在三到六頭之間,和家犬差不多。

也就是說,三頭夜狼夫妻,每年可以穩定生產十頭左右,雖然和兔子、老鼠這種生育狂魔不能比,卻也比斑斕豹的生育能力強多了。

高歡也不打算再找其他的了,既然夜狼的戰鬥力還不錯,容易馴養,又有可觀的繁殖能力,那就夜狼好了。

如果時間充裕的話,高歡還想回頭將那頭斑斕豹弄回去。

那斑斕豹的戰鬥力還是令他眼饞,合理訓練以後,絕對能頂四五頭以上的夜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