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不想跟你們封氏集團合作了,A國的市場就這麽大,如果跟你們合作了錢都你們賺走了,那我賺什麽?我要保護A國的資金不外流,所以封先生你白跑一趟了。”
康家明也算坦**,把自己不想與封氏合作的理由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說白了,康家明是嫌雙方合作上自己賺得少了,不高興了。
既然是利益在作祟,那就好辦得多。
封逸寒很快就提出了新的合作方案。
“這樣吧,隻要我們兩家公司的合作能繼續,關於利益分配部分我們封氏可以退一步,五五分。”
封逸寒不願意浪費口水在多餘的閑話上,直接了當的開出了合作的新條件。
以前封氏集團和康家明的合作利益分配都是四六分,封氏六康家明四。
現在封逸寒提出五五分已經是很大的利潤讓利了,他自信自己已經相當有誠意了。
“三七分!我七,你三,如果你同意我現在就能跟你簽訂合同!”
康家明明顯是貪心不足蛇吞象,他要的根本就不是利潤占比,而是想直接侵吞整個A國市場的利潤。
但很顯然,這樣的條件封逸寒根本就不可能答應,這就相當於封氏在A國辛苦一年,到頭來卻得把辛苦賺到的錢分七成給康家明。
任何人或公司都不可能會同意這樣的明顯不合理的條款。
事到如今,康家明已經很顯的表達出,他根本就不想再跟封氏集團合作了。
他想要自己霸占整個A國的市場,已經看不上任何方式的合作雙贏了。
“康先生,您這樣的要求我們封氏集團很難接受。
封逸寒直言不諱的說出自己拒絕。
“我知道康先生是個有野心的人,您想侵吞整個市場利潤,但是您有沒有想過,跟封氏合作你可以什麽都不做就能拿到五成的利潤,這對您來說是無本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