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快吃飯吧,沒必要為了那種人生氣。”沈七月倒是豁達,還笑著給黃毛和沈哲遠夾了兩筷子肉。
黃毛像一隻炸毛的小狗,瞬間就被碗裏的肉安撫,美滋滋夾起來吃了。
沈哲遠則還是有些悶悶不樂,他一邊吃一邊偷偷瞄沈七月,像是欲言又止。
直到快吃完飯,沈哲遠才終於忍不住了。
“姐,你知道顧晨哥走了這事兒嗎?”沈哲遠小心翼翼問沈七月。
沈七月愣住,“走了?”
“嗯,顧晨哥在你高考的第一天,就去B市了……”沈哲遠說。
沈七月拿著水杯的動作僵住,忽然就回想起那天顧晨騎車送她到考場後說的那句話。
他說在B市等她,原來就是在跟她告別嗎?
不知怎的,沈七月心裏莫名有些不得勁兒,空落落的。
到底是怎麽個心情,她也說不清楚,隻覺得心口悶悶的。
“你們顧晨哥是去部隊了,他那麽優秀,總不能一直在這小鎮子上吧?”沈七月說完,借著喝水的動作遮掩自己臉上的失落。
黃毛和沈哲遠互相看了一眼,誰也沒有說話。
晚上回了家,沈七月收拾自己考試時背的包,發現兩本書中間夾了一封信。
信封上落款是顧晨。
顧晨寫給她的信?什麽時候放進包裏的?
沈七月皺眉回想,最後猜測是那次送她去考場的時候,顧晨偷偷塞進去的。
打開信,入目便是蒼勁有力的字體,就像顧晨那個人一樣,挺拔又不失俊秀。
顧晨在信裏跟沈七月說,B市來信,得知他的腿恢複了,上級讓他盡快歸隊,有任務。
可那時正好趕上沈七月高考,顧晨怕直接跟沈七月說了會影響她考試,便隻能寫了這封信,塞進她包裏,等沈七月高考完就能看到。
最後他還在信的末尾寫了自己部隊的位置,以及他的聯係方式,說等著沈七月去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