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明辦事,講功利也講感情
辦事既要感情,又要功利。不做聖人,也不做愚人。不管是感情,還是功利,講求互利,滿足各自所需,達到平衡,否則,事情就會停止,就會中斷,這是做事的大忌。
人際關係的利益從根本上來說表現出一種人與物、人與人之間的本質性關係。利益是一個曆史的概念。這是說,利益原則在人類的曆史上隻有暫時的價值。比如說,今天你帶了一把傘去上班,碰巧天下起了傾盆大雨,於是你的傘可以恩惠到其他的同事,你可以選擇一位同事共打一把傘,你可以把她送到車站,本來她是必須淋著雨去車站,或者因為等待雨的停止而耽誤很多的時間。當你同她一起冒雨前行的時候,雨停了,於是她可以自己走了,因此,你的傘所提供的利益因為雨的停止而消失,這就說明了利益的曆史性和暫時性。
人類社會是建立在利益和利益關係的基礎之上的。利益即是在利益動機支配下的人的關係。隻有在出現了利益關係之後,人脈網絡才能夠被認為是可以“組織”起來的,同樣,隻有在認識到了利益原則,才真正認識了人際關係。
人際關係從根本上來說具有利益關係的屬性。許多人將利益原則與道德價值對立起來,原因就在於將利益原則僅僅做了經濟利益的理解。利益關係的確是在經濟活動中最先確立起來的,但是它具有人類社會關係的本質特性,它的本質含義超越了經濟領域,而且它的曆史發展也必然最終將這一本質確立於經濟領域之外。
互利是人與人交往的一個基本原則。我們的社會提倡奉獻和利人精神,但這是一種最高層次的交往境界,很難要求所有人都做到這一點。
人為什麽需要與人交往呢?盡管每個人具體的交往動機各不相同,但最基本的動機就是為了從交往對象那裏滿足自己的某些需求。實際上,交往中的互惠互利也是合乎我們社會的道德規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