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七零:嫁給糙漢後被寵哭

第67章 振奮人心的好消息

黃鶯一愣,這下是碰到個硬茬了,看素馨底氣十足的樣子,黃鶯有些心虛,但旁邊幾個小姐妹慫恿道:“組長,你去把指導員叫來,我們給你作證!”

黃鶯又突然有了信心。素馨沒理她們,繼續寫著東西。

沒一會兒周楷就來了,從他額頭的細汗可以看得出來,他這一路是跑來的。

“發生什麽事了?”周楷問道。

素馨停下筆,想要解釋,被黃鶯搶了先:“指導員,她偷了我的金筆,那是我家裏人從帝城給我買的,一支金筆要五塊錢呢!”

“五塊錢?這麽貴啊!”周楷驚呼。

素馨冷笑了一聲,這黃鶯還編得有鼻子有眼的,還五塊呢,明明是九塊九還包郵喲親。

周楷抬手示意她們停下:“素馨同誌,我想聽你說。”

素馨支著頭看著周楷:“空口無憑。”

那幾個女知青又開始在一旁幫腔:“我們是人證。”

周楷當然明白素馨說的意思,可雖然空口無憑,但畢竟人家有人證,周楷就算有心維護,一時半會兒的也沒辦法說清。

素馨反問:“如果我有證據證明這支筆是我的,你會怎麽處理這幾個人?”

周楷回道:“誣告之罪,必然是需要開大會全公社批評的。至於怎麽處理,需要由治安隊來決定。”

黃鶯緊張得手心都冒出了細密的汗珠。

素馨站了起來:“不管處理結果是什麽,我隻要求附加一條,我要她們到村廣播站用喇叭向我道歉!”

“要求合理。”周楷見她如此有信心,鬆了半口氣,點了點頭。

黃鶯被素馨這氣勢嚇得往後退了一步,但其他幾個女知青看熱鬧不嫌事大,還在叫囂著:“你要是有證據早拿出來了,你倒是拿呀!”

“不會是找你的相好來,說見過你用這支金筆吧!”

“相好的,可不算人證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