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蓉搖頭,“不知道。”
這答案林敏其實早就料到了,她媽身子弱,幾乎不管錢的事。
家裏的存款由她爸管著,但她爸長期要在外跑運輸,就會把每月的生活費和她媽的治療費交給她。
這次她爸車禍走得突然,連句交代的話都沒來得及告訴她,她明明知道家裏還有錢,就是不知道在哪兒。
如今她身上連母女兩個的生活費都沒有了,她必須找到那筆剩餘的錢。
就像她媽說的那樣,即使她明天就去做外賣騎手,拿到工資也是一個月之後的事情,手裏三千塊錢應付生活沒問題,但她媽的治療費卻沒有著落。
她再也不敢減少她媽透析治療的次數,那樣做的後果林敏是知道的,上一次是她媽命大搶救回來了,下一次,誰知道是什麽樣的結果。
林敏不敢拿她媽的命來賭。
錢才是迫在眉睫需要解決的困難,有了錢,一切問題都不是問題。
“媽,”林敏盡量語氣溫和,“你先休息吧,我先找找,看能找到那筆錢不。”
譚蓉還想說什麽,被林敏溫柔地製止了,隻得一個人去洗漱。
林敏開始翻箱倒櫃地找銀行卡、翻找可能藏現金的地方,一邊翻找一邊又想到了她爸送出去的那三十萬元錢,盤算著要不要去找那人要回來,她也不貪心,要一半回來也夠她母女二人支撐很久。
此時的林敏根本不知道,接受了那三十萬的鄒紅霞已經被人謀殺。
出租屋隻有那麽大,很快房間裏的箱子盒子都被翻了個底朝天,她依舊一無所獲。
看來她爸太過謹慎,擔心出租屋不安全,把存錢的銀行卡隨身攜帶,那些東西現在應該在市公安局,她打算明天去市局一趟,希望能領會她爸的遺物。
譚蓉洗漱好躺在**,每次透析治療都非常的耗費精力和體力,以前這個時候她早就睡下了,可今天連番的打擊向她當頭砸來,她毫無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