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東前知道警方發現屍體首先就是要確定屍體的身份,而已經失蹤這麽久的張佳佳肯定會是警方最先要排查的人。
要確定屍體是不是張佳佳,首先就會找到他驗DNA做對比,他感到了害怕。
這也是他最初從屍體上取回手表的初衷,他不想警方發現那具屍體就是張佳佳。
屬於張佳佳的手表戴在女屍手腕上,但DNA卻會排除與他之間的父女關係,隻會引得警方繼續追查女屍的身份。
一旦警方查明張佳佳不是他親生女兒,他就成了最有作案動機的懷疑對象。
慌亂之下,他收買了一個女兒失蹤很久了的母親,他本來想冒充警察直接通知對方去認領張佳佳的屍體,但又擔心對方怪他詛咒女兒不肯去,幹脆就直接花錢支使她去。
果然有錢能使鬼推磨,隻要錢給夠了,也沒人忌諱女兒死不死的了。
但和對方談妥一切之後,他就覺得不妥。
警察做事從不草率,並不是有人認屍了就算了,肯定還是要做DNA對比確認。
這樣一來,謊言不攻自破。
他還是會被警方抽血去與女屍做DNA對比,情急之下他突然覺得改變了主意,或許讓警方認定女屍是張佳佳的身份更好。
錢已經給了那個女人,交易也談好了,張東前並沒有打算取消,能將事情攪合得更加複雜更加撲朔迷離也好。
不過他已經想到了一個盡快結束警方追查張佳佳一案的方法,他已經想到了讓警方盡快確定那具屍體就是張佳佳的方法。
所以,去市公安局前,他揣上了保存完好的裝有向卓凱鮮血的試管。
當初殺向卓凱的時候,他就想到了或許會有用得著的一天。
果然如他所料,到了市局就要求抽血驗DNA,他假裝暈血製造混亂,趁機換掉了自己的血。
當然做這一切之前,他就想好了萬一事情敗露就嫁禍給羅煉兵,所以裝著向卓凱血液的試管上留有羅煉兵的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