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經濟社會裏,企業的信用不僅是一種品牌,也是一種自身資源。
美國可口可樂公司的總裁彭伯頓曾經放言:“即使可口可樂公司的有形資產化成廢墟,但憑借可口可樂的品牌和誠信,就可以馬上東山再起。”他說的也是這個道理。
因此,從根本上說,無論是商業信用、銀行信用,還是個人信用、企業信用、政府信用等,其產生與發展無一不是源於人們對經濟交往和社會交往中互利的需要,換句話說,選擇誠信、建立誠信、鞏固誠信、完善誠信,是人類社會在交往中趨利避害的必然選擇。企業在生產經營中講誠信,能促進經濟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充分的利用,提高商業運作和經營管理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或交往成本,最終推動企業利潤最大化和效用最大化的實現。
有些創業者開始經商時,常常有著這樣的看法,即認為一個人的信用是建立在金錢基礎上的,一個有錢的人、有雄厚資本的人,就有信用。其實這種想法是很荒謬的。與百萬財富比起來,高尚的品格、精明的才幹、吃苦耐勞的精神要高貴得多。
古今中外的知名企業家,無不強調信譽第一,忠誠為上,把“信”作為立身之本。隻要答應過的事情,就要“言必信,行必果”。羅賽爾·賽奇說:“堅守信用是成功者的最大關鍵。”一個人要想贏得合作者的信任,一個企業要獲得成功,離不開顧客的信任和支持,因此,一個企業應該“一諾千金”,把“信”作為立身之本。
台灣聲寶董事長陳茂榜的經曆就很好地證明了這一點。他的創業成功,憑的不是充足的金錢,而是靠兩個字——“誠”與“信”。在他24歲時,他以100元本金開了家電器行,由於資金不足,他隻好以50元為一單位,分別給兩家電器中盤商做保證金,然後向他們提貨來賣。由於陳茂榜做人誠實,做生意時特別講究信譽,因此,這兩家中盤商都很信任陳茂榜。50元保證金不過是一種形式,陳茂榜從他們那裏提的貨物的貨款多達500元,即保證金的10倍。由此可見,“誠”與“信”有時比之金錢更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