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人卻有些不耐煩聽這些,王家的婦人低聲道:“就這樣了,王三,給她十兩銀子,你倆趕快抬著人走!”
主人家的婦人卻是失聲低呼道:“不是說好了,十五兩銀子麽?”
“若是清清白白的女兒家,自然值得十五兩銀子,可你們今日抬著她招搖過市,還去府衙上打了官司,有損女兒家的清名,若不是事急從權,我家王苗還未必要這等女子呢!”
王家婦人嫌棄道:“十兩,愛要不要!不要你就買口棺材,把她埋到亂葬崗子去吧!”
本地民間習俗,未出嫁的女兒死去,是不能葬進祖墳的,因為未嫁沒有後代,自然也談不上香火供奉。
王家婦人心中篤定,一口棺材也得幾兩銀子,運屍體,挖坑,埋人,哪一樣不得要錢,郝家定然不肯出這個錢!
果然,郝家婦人遲疑片刻,又陪起笑臉。
兩人站在屍體邊上,嘰嘰咕咕地討價還價半天,最終以十三兩銀子成交。
一手交錢,一手交屍,王三掏出一塊帕子墊著手,抓起那隻垂下來的,慘白的手,將它放回門板上,用破布蓋嚴實,與另一個男子抬起門板出門。
王家婦人跟著出去,郝家男人關上院門,夫妻倆一前一後進屋。
屋門吱呀一聲關上,隨從急急從茅廁出來,站在院中大口喘氣。
段玉裁對他吩咐幾句,快步走到窗下,又將眼睛湊過去。
隨從躍出牆頭,對外麵隱蔽處守著的人做個手勢,有人出來,遠遠地綴著王家眾人而去。
屋裏的兩人卻起了爭執。
“把銀子給我!”婦人說道:“全都攢起來,將來供大郎讀書!”
男人不肯給,道:“咱們去找雷婆子要錢,把那錢給兒子用。”
“不行,讀書要錢,我還要給他買屋置地!”婦人喊道,手心向上,伸到男人臉前去。
男人無奈,掏出銀子,欲給不給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