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長鶯酒樓。
曇京最繁華、最熱鬧的酒樓之一。
那些人多的地方,角落裏或許會有些人血饅頭。
“啪——”
戲台上,一根粗實的長鞭落在沈冉星身上。
落下一道紅色痕跡。
“你怎麽還不爬?能耐了?今晚不想吃飯了?”
“台下所有人都在等你爬過去,然後跳過那個火坑,等著給你喝彩呢。趕緊的,別浪費別人的時間。”
旁邊的老婆子惡狠狠道,手下毫不留情地再次抽了他一鞭子。
“耍脾氣呢?細皮嫩肉的,爬!”
沈冉星絕望地站在戲台上。
四年了,日複一日,整整四年了。
他每天都在,爬地、跳火坑中不斷受傷。
沒有人會關心他哪裏傷哪裏痛。
雜技團隻會施舍般地給他一瓶藥膏。
每次淩晨結束了表演,他奄奄一息地爬回自己那沒有生氣的屋子,和一群像他這樣的孩子呆在一起,像小動物舔傷口般自己擦拭著藥膏。
他每天都在期待著娘可以來接他回家。
可是他四年都沒見過自己的娘。
他一開始剛來的時候,經常鬧騰著要回家要娘,可是最後每次吵鬧總會被老婆子拿著鞭子抽。
身上隻剩下一道、又一道的血紅。
雜技團的飯,總是吃不飽。
他瘦成了皮包骨。
台下的觀眾總是很冷漠又很熱情。
他們的冷漠在於,沒有人會真正關心一個戲子的死活。
他們的熱情又在於,所有的表演總有他們的喧鬧和喝彩。
他們會吵著嚷著,讓他快爬、快跳。他爬過去了、跳過去了,所有人都會鼓掌。
那是冷漠的掌聲。
那是不屬於他的掌聲。
沈冉星千瘡百孔的心再也無法承受這一眼望到頭的絕望人生。
從娘被那群黑衣人狠狠掠倒開始,他就明白自己終究沒有反抗他們的能力,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