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一個女人,沒有特別亮眼的容貌,也沒有足夠吸引人的內在,興許現在有一點兒閑錢,有屬於自己的事業,但三年前的自己連這點兒優勢都不具備。
二十多年。
她未曾收到任何人的告白,她長途跋涉到達了陌生的城市,初出茅廬,未來渺茫。
所以,有人能對那個時候的她一見鍾情麽?
但對方顯然有讓她難以想象的答案。
“因為根本找不到其他的理由啊!”作為表白者,方哲吊兒郎當靠上 一椅背,開始細數兩者自相處以來的那些不大對勁的地方:“你想,咱們最初不過就是加了個微信,然後呢,我也幫了你幾次吧?”
話一頓。
卻見這個人給她比劃了一個二字,一臉鄙視。
“就算是三流設計師都不會被你那兩百塊錢打發的,於連,你就不會開動你那機靈的小腦瓜想想?”
於連被他堵得啞口無言。
“再想一想,咱們的見麵次數又不多,也沒怎麽聊過,那我為什麽要對你這麽好啊?”
於連怔怔看著方哲。
她確實曾經想過這個問題,同樣也自信於自己的毫無魅力,隻不過當她知道最終答案竟然是被她舍棄的答案時,她還是感覺自己陷入了思緒的迷宮。
方哲見這人一臉呆相,不怎麽愉快地挑了挑眉,再然後,毫不猶豫伸出手來,打破這幾十厘米的距離,在於連額頭上彈了一記。
伴著某個於姓人士的哀嚎,方哲注視著她的眼眸,再度重複自己的結論。
“姓於的,我對你一見鍾情。”
他們所擁有的初遇並非值得銘刻進記憶中。
華貴的禮服與假麵,兩人口不對心的調侃,以及足以讓她遭受到巨大挑戰的高跟鞋,更讓人無話可說的是,那時的她還是裴裘的女伴。
這個男人真是動搖人心的天才,好似擁有蠱惑之力,會使人放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