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愛依看著他認真模樣,不免回想剛喜歡他那時候。
好像跟現在也沒多大變化。
那時候的他就很上進,很努力,做歌的時候很嚴格,而且也特別照顧粉絲情緒,每首歌出來,都會尋求大家的意見,綜合考量。
每首歌上線,他都要自己把版權買下來,這樣粉絲聽歌就是免費的。
以前名氣小,版權費也不貴,現在,買一首歌就要花數十倍的價錢。
可他還是一如既往。
這就是白愛依喜歡他的原因。因為是他,所以值得。
“其實如果聽歌收費的話,你也可以賺不少錢吧。”白愛依隻是不想讓他那麽辛苦罷了,也就專輯周邊什麽的能賣點錢,可那畢竟是少數。
明明是一個高收入行業,他卻搞成社會人士的樣子。
李飛逸放下筆,笑著搖頭,“掙錢嘛,到處都是機會,我可以開餐飲店,我可以賣衣服,我也可以搞線下活動,各種各樣的方法,但是做歌這件事,一直都是我的夢想,我不會讓它成為讓人迷失的東西。”
這是他一直以來的夢想,夢想,是不能被金錢所玷汙的。
白愛依吐了口氣,知道他很堅持己見,也就不再勸。
“時間差不多了,我……我該回去了。”白愛依看了下時間。
李飛逸肯定是很久沒睡覺了,正好歌詞寫完了,飯也吃飽了,他還能好好睡個覺。
就怕他再不眠不休的做曲子。
“答應我,等我走了一定要好好睡個覺,好嗎?這是,朋友之間的約定。”白愛依起身,認真看著他說著。
總不能因為做成一件事,就把身體給搞壞了。
他這種資深通宵人士,真應該去做個體檢了。
想到這裏,不等李飛逸開口,她又道,“這周末,你應該有時間的吧,正好我也該去做體檢了,我們一起,怎麽樣?”
李飛逸被她的話給逗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