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通知你?”西蒙並不驚訝,他蹲下來,在被自己剛幹掉的同夥身上摸索,很快,就在他肋下摸出一支手槍,檢查了一下彈倉,“見鬼,直到現在還沒有放棄對我的懷疑,我隱藏的很好呀。”
“誰通知我?山豬嗎?”門丁也隻能有這個解釋。
“想要黑衣人接納,總得有投名狀吧,是不是這麽說的?”西蒙把槍插在自己腰間,又翻出對方的錢包,很不客氣地把裏麵的錢據為己有,“這個混蛋,玩牌作弊還當我不知道,我可不像你,想要在江門安心地呆下去,就得為他們幹活,我隻是很奇怪,他們怎麽不把這事通知你,是熊耀找到我,讓我應征約翰遜的水手和監工,當然,還有另外一個用處,就是——”
他說著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劃了一下,“事成之後,幹掉所有的人。”
“你不會真的答應了吧?”門丁看傻子似的看著他。
“為什麽不?”西蒙無所謂地道,“聽起來挺好玩的,你渴望安定的生活,可對我來說,那樣的日子太無聊了,好啦,我的時間有限,他們一會兒就會奇怪,為什麽我拿瓶酒要這麽長時間,雖然直到現在我也不知道他們在搞什麽,可是你可以自己上船去看了。”
我?門丁瞄了一眼地上的屍體,“哦,難怪你要宰了他。”
幾分鍾過後,門丁和西蒙出現,兩個人抬著個箱子,裏麵裝著各種酒,啤酒,紅酒,威士忌,還有其他叫不上名字的洋酒,嘴裏還在胡說八道地打嘴炮,不過隻有門丁和西蒙知道,他們正在用自己的方式,在沒人注意的時候,在耳朵交待非常重要的情況。
“你現在叫菲利克斯.潘帕斯,我叫阿利,我們的隊長,他喜歡別人叫他大個兒,按照雇傭兵的規矩,我們不問你從哪裏來,當然你也可以瞎扯,反正沒人會追究,省得有了利益紛爭,被追到家裏去,到時候全家死光光就不好玩的,相信我,這事這票人渣幹得出來,你是在歐洲一個叫泰明的酒館被招募的,月薪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