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情剛剛開始的時候,羅飛甚至懷疑這是一場惡作劇。
報案者是龍州市理工學院資源與環境工程係32班的三名學生。因為市公安局離龍州市理工學院很近,這天恰巧又是羅飛值班,所以案件直接報到了羅飛這裏。
領頭的男生鄒文斌是這個班的班長,與他同來的還有一男一女兩個學生。他們報案的時間是深夜十一點四十七分。根據他們的描述,事發經過是這樣的:
當天晚上八點十分左右,資環32班的學生正在教室裏集中上晚自習。一名叫作餘自強的男生突然大叫著衝出了教室,還沒等其他同學明白過來,他已經消失在夜幕中。直到夜間宿舍樓熄燈鎖門,他也沒有回來。打他的手機也沒人接聽。鄒文斌身為班長,放心不下,於是便叫上了餘自強的舍友張洪和關心此事的女生徐婷一同來公安局報案。
“這種情況,我們現在還無法立案。”羅飛實話實說,“這類案件,必須在當事人失蹤48小時後才能進入程序。你們還是先發動周圍的同學多方尋找打聽一下。或者等一等也行,沒準明天他自己就回來了。”
既然羅飛這麽說了,三個學生當然也沒有其他辦法。不過看得出來,他們對這樣的結果並不滿意,尤其是那個女生,似乎總想說些什麽,但最終還是和那兩個男生一塊兒離開了。
羅飛並沒有覺得自己的做法有什麽不妥。首先,他是按照法律的規定在辦事;其次,報案者所說的情況也確實無法引起他的重視:餘自強是自己跑出去的,原因雖然不明,但現在的大學生稀奇古怪的想法和做法太多了,你要是一本正經地跟著他們折騰,那非把自己累死不可!
可事態卻很快變得複雜起來。第二天一早,晨練的老人在城東玉帶河的北堤上發現了一具男屍,屍體身上存有的證件表明,死者正是餘自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