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哲學家之所以能在哲學史上留下一筆,當然是因為他們親自研究了哲學,就具體的哲學問題提出了出眾的看法。
然而牛頓能給哲學留下影響,卻不是因為他進行了什麽哲學研究,而是他在物理學上的成就實在太大,餘波就把哲學給影響了。
這個成就就是他的力學。
簡單地說,我們衡量某個學說、理論、定理是不是好用,有兩個標準:
第一看它能否準確地預測未來,第二看它是否足夠簡要。
先解釋第一條。
理論是用來指導行動的。理論好不好用,就看它能不能準確預測特定條件下的事實的出現。
比如古代人研究曆法,為的是預測天氣,好指導農業生產。曆法對天氣預測得越準確,就越成功。
再比如天文學。如果一個天文學理論隻能解釋過去已有的觀測資料,這不叫本事。關鍵看能不能預測到未來的天文現象。預測得越準確,理論就越優秀。
第二個標準,就是一套理論在保持準確性的前提下,越簡練越好。
我們今天都接受“日心說”,知道地球繞著太陽公轉,同時地球自己還自轉。但是不要忘了,運動都是相對的啊。假如我們以地球為靜止不動的宇宙中心,同樣可以描繪出太陽等星球相對於地球的運動軌道來,同樣可以符合天文現象。這不就成了“地心說”了嗎?
之所以我們沒選擇“地心說”而選擇了“日心說”,並不是因為前者不準確,而是因為在兩者同樣準確的前提下,“日心說”更加簡潔。在哥白尼之前的時代,堅持“地心說”的天文學家們為了讓理論能和觀測結果符合,不得不給太陽等星球畫出非常複雜的軌道來。比如讓太陽在一個大圓周運動上再做小圓周運動,就像螺旋一樣。如果他們按照觀測結果不斷地修正理論,那麽這套“地心說”學說有一天也可以和“日心說”理論一樣準確。但是模型和計算過程就無比複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