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潛規則:中國曆史中的真實遊戲

2

轉眼又過了1400多年。明朝萬曆24年(公元1597年)3月9日夜,北京紫禁城內的坤寧宮失火,大火蔓延到乾清宮,皇上和皇後的住處被燒了個幹淨。第二年,皇極殿、建極殿和中極殿也失火被燒掉了。於是萬曆皇帝又遇到了漢靈帝的問題:蓋新房的額外開支從哪裏出?萬曆的辦法是開發礦業並增加臨時稅種,親自安排得力的宦官到全國各地開礦,征收礦稅和店稅商稅船稅,收來的錢直接進皇宮,不進國庫,屬於皇上的私房錢。

征稅不同於賣官鬻爵,屬於皇上的正當權力,難道可以叫惡政麽?這要看怎麽說。按照現代的說法,稅收就是老百姓向政府支付的公共服務費用,可以用於維持社會秩序,保衛國家安全,支付公務員工資,但是不能用來給公仆的家庭建造豪宅,因此萬曆皇帝加稅蓋新房就是惡政。在這個問題上,帝國製度的意識形態當然有不同看法。皇上是什麽人?皇上是天子,是萬民之主,是人間的最高領導。天子要征一些與公共服務完全無關的稅費,給自己營造宮室別墅和墳墓,供養後宮的眾多佳麗和伺候她們的數以千計的閹人,這是天公地道的事情。這一點,當時的老百姓完全認賬,誰叫人家是皇上是天子,天命如此,凡人掏錢就是了。

但是,即使是專製帝國,也要遵守一定的規矩。帝國征收的稅費已經包括了從官員工資到後宮胭脂錢的所有項目,其中皇家占用的比例相當高。譬如正德、嘉靖之後,皇家的夥食費每年要花36萬兩白銀,僅此一項就占帝國全年白銀收入的十分之一左右。麵對這種類型的收支賬單,老百姓已經老老實實地掏錢結賬了,你盡可以慢慢修你的宮室。反過來說,你提供的公共服務卻充滿了假冒偽劣的貨色,不治水不救災,盜賊遍地,豪強橫行,你這個天子是如何代理天道的?不敢跟你較真退貨甚至另請高明也就罷了,憑什麽還叫老百姓額外掏錢給你修宮室?這個道理,即使是儒家經典培養出來的帝國官員也知道講不通,於是舉朝上下一片反對之聲,紛紛要求皇上取消礦稅。